关于“无主”采砂船舶限期拆解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在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洪泽湖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全面禁止采砂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市全面启动骆马湖水域采砂船舶拆解工作,目前拆解工作正有序推进,现有骆马湖黄口水域8条“无主”采砂船舶(详情见附件)一直无人认领,现予以公告,请船主在7日内到宿迁市湖管办(地址:宿迁市湖管办曹甸执法基地,联系电话:84513500,联系人:刘文存)办理拆解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照“无主”船舶进行拆解处理。
附件:“无主”采砂船照片
宿迁市骆马湖洪泽湖湖区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附件:“无主”采砂船照片
采砂船舶1:

采砂船舶2:

采砂船舶3:

采砂船舶4:

采砂船舶5:

采砂船舶6:

采砂船舶7:

采砂船舶8:
